四、拓展网上公益服务,凸显政府网站便民利民优势
1、要针对广大群众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努力提供各类便民利民服务。
2、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开发整合相关资源,努力向农民提供政策、科技、气象、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3、要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与提高对外开放质量水平的要求,积极提供招商项目推介、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商贸会展等方面的信息。
五、加强互动栏目建设,推进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交流
1、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榕政办[2007]113号)有关规定,积极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认真解决企业与市民反映的问题,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诉求件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逐步开设领导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等栏目,做好正面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认真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工作,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规范网站设计标准,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
1、要规范使用政府网站域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主域名为www.fuzhou.gov.cn;使用的LOGO格式为。市直部门网站的域名要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英文域名采用“www.fzXX.gov.cn”的统一格式,中文域名采用“www.YY.cn”的统一格式。其中,XX代表市直部门机构名称中文拼音的第一个字母,YY代表市直部门的机构名称。县(市)区政府网站的英文域名采用“www.XXX.gov.cn”的统一格式,中文域名采用“YYY.cn”的统一格式。其中,XXX代表县(市)区名称的中文全拼,YYY代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中文名称。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不得随意更改网站域名和IP地址,确需变更的,须报市数字办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