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以城镇周边零星分散的建设用地为重点,加大建设用地整合力度,把节约的建设用地集中用于发展工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平台和载体作用,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投资促进力度,主动吸引和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提高利用内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省商务厅、省招商引资局牵头编制《四川省工业园区招商指南》,指导各类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目录,根据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优势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吸引全球500强企业来川投资、兴办实业,促进在川的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再投资,优化引进内外资的结构。
推进招商引资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工作联动,完善工业园区投资促进信息共享平台,引进、培育、发展一批专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探索投资促进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运作新机制。工业园区内不得引进技术落后、污染环境、投入产出低的项目。把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高层次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和高等学校毕业生。
(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工业园区供电、供水、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与工业园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加大政府引导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技术创新、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物流、原材料市场、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不断创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
(七)加强工业园区动态监测。加强对工业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建立工业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部分市(州)级工业集中发展区为重点,对工业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分季度、半年、年度发布统计数据。工业园区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工业园区各项指标体系报表报送工作,按时逐级上报至省统计局汇总、发布。
三、政策措施
(一)企业准入政策。凡进入已经省、市(州)批准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业园区,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除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前置审批、核准外,均可直接办理备案手续。原则上凡进入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冠省名,凡进入市(州)级以上的工业集中发展区的企业可申请冠市(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