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7〕59号 2007年5月2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2007年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出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5〕23号)和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巩固公开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内蒙古服务。2007年工作重点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调研督查,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
《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调研,理顺部分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协调的问题,更好地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办事机构,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建设厅、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领导和宣传力度,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