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巢政〔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00年至2005年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5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适用期已过、与现行政策不一致和制定依据发生变化的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1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巢政〔2000〕7号)
此文已由巢政〔2002〕38号文《关于印发〈巢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所替代。
2、《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规定》(巢政〔2000〕9号)
此文已由巢政〔2002〕49号文《印发〈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所替代。
3、《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巢政〔2000〕23号)
此文已由巢政〔2002〕25号文《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所替代。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通知》(巢政〔2000〕24号)
此文已由巢政〔2006〕7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所替代。
5、《关于印发〈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巢政〔2000〕27号)
此文已由巢政〔2003〕8号文《关于印发〈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所替代。
6、《关于印发〈巢湖市引荐外来投资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巢政〔2000〕31号)
此文已由巢办发〔2006〕39号文《关于印发〈巢湖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所替代。
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巢政〔2000〕36号)
此文已由巢发〔2004〕3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