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巢政〔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开发区管委会: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业农村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根据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以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做强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带动农户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大力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3821”工程,即到2010年,培育年营销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3家,5-10亿元的8家,1-5亿元的20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先进行列。
二、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基地。围绕水稻、油菜、棉花、水产、水禽、蔬菜六大主导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求,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建设一批安全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到“十一五”末,全市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积达450万亩,标准化小区饲养家禽4000万只,高效生态渔业基地40万亩;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达150个,认证面积200万亩以上。
4、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链条,提高附加值,促进现有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水平提高、做大做强。采取项目扶持、嫁接改造、外引内联、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大企业落户我市。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一批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带动农户6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