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尽快调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尽快调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7〕142号)


开县商业委员会:

  我委3月27日收到你委《关于当前我县成品油供应网点布局情况的请示》(开商委[2007]22号)之后,即当面告知你委领导尽快摸清你县的加油站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和处理意见及建议向市商委和你县政府报告。6月18日我委收到你委报送的《关于当前我县加油站的情况报告》。经研究,现将我委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油站规划布点间距是执行商务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的规定,市商委也无权放宽或调整标准,你委应作好移民迁建站的工作。正如你委在报告中所述,城区的范围有限,所有的移民迁建站都迁到主城区是不现实的,建议采取整合搬迁方式,以满足规范要求。

  二、为确保移民迁建任务的按时完成,请你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一切可能时间,根据你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向县政府紧急报告,协调县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对你县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立即作出调整。调整后的行业发展规划,经开县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市商委。

  三、你委应立即请示县政府,对移民迁建站在你县规划的加油站(点)上给予优先安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