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督促民爆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的函
(渝商委函〔2006〕298号)
万州区、云阳县、梁平县、垫江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国防科工委《关于在民爆行业开展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委办安[2006]139号)要求,12月3日-6日,市商委组织民爆“四超”安全检查组对你单位管理辖区内的民爆销售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辖区内的民爆销售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完成时间表),促其将整改方案报送你们的同时抄送市商委。并请你们跟踪督查民爆销售企业的整改情,待整改完成,经复查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整改复查资料附你们的意见报送市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