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区新发生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可引起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等其它动物感病,对野生动物和畜牧业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六)森林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伤亡3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下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24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或位于省(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本区境内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包兰铁路、中宝铁路和高速公路、国省道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银川市城市负荷减供达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宁夏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造成多个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因发电厂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宁夏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宁夏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对西北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6.多个县(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城市3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