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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的通知
(宁政发[2007]59号 2007年3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马启智主席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就我国的粮食安全、粮食风险基金、耕地保护、退耕还林以及土地资源的战略性开发等问题呈书温家宝总理。家宝总理高瞻远瞩,从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国务院张平副秘书长也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对此,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家宝总理的批示十分重要,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当前乃至长远工作,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批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1.要学习好、贯彻好批示精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尽快把批示精神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传达,进一步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2.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要下大气力抓好“581”工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3.要继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粮食、化肥、农机具、良种、机修基本农田等5项直补政策。落实粮食指导价收购措施,保持粮食和农资价格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附件1:
  温家宝总理批示

  启智同志所提意见非常重要,值得认真思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国经济如果出问题,可能还是从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上开始。对此绝不可掉以轻心。所提建议请张平同志转请有关部门研究。请良玉同志阅示。

温家宝
三月二日

  回良玉副总理批示

  请政才、锡文同志阅。要认真贯彻家宝同志的批示精神。

回良玉
三月三日

  张平副秘书长批示

  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并请发展改革委汇总提出意见。

张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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