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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要注重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的协调沟通。班主任是学校教育第一线的骨干力量,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履行好班主任的职责,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善于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班主任老师不仅应该努力协调好各任课教师,做好班级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班委会开展班级活动,还应该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会的纽带,经常主动保持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努力形成教育合力,引导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努力更新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班主任工作的原则与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发展变化,开展班级工作要时刻把握时代的脉搏,更新观念,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使班主任工作始终充满活力,充满希望。班主任必须掌握以下基本工作原则与方法:

  (一)面向全体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劳动和生活情况,对学生全面负责。

  (二)正面教育、启发诱导,力戒简单粗暴,严禁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

  (三)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建立和谐的、朋友式的新型师生关系,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把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认识同行为训练结合起来。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耐心帮助。

  (四)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思想实际、个性差异以及社会、家庭的影响,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实行教育。

  (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师德修养,提升综合素质,起表率作用。

  (六)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相结合。要通过开展集体活动,建立正确的集体舆论,培养集体荣誉感、自豪感,形成良好的班风,充分发挥集体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个性品质。

  四、严格坚持中小学班主任的选聘标准和程序

  班主任岗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人格要求的重要专业性岗位,班主任的选聘必须坚持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选聘的基本标准:一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组织能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具有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身心健康、乐于奉献。三是品德高尚,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四是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原则上须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对新参加工作的教师要采用助理班主任形式进行培养,其工作表现作为定级转正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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