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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印发2007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45.开展“生活服务业发展年”主题活动。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工作会,推动全市住宿、美容美发、足浴保健、沐浴、洗染、照相、家电维修、家政、典当等生活服务业的规范发展。
  46.大力发展住宿业。推动住宿业连锁化和规模化经营,研究制定《重庆市农家乐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农家乐等级评定试点工作,促进农家乐上档升级。适度发展高等级酒家酒店,支持天鹅之星、渝都、会仙楼客栈等经济型酒店加快发展,增加我市住宿业接待能力。
  47.规范发展美容美发业。贯彻实施《美容美发暂行办法》,推行《重庆市美容美发服务操作规程》、《重庆市美容美发质量要求》等地方标准。重点培育10家品牌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48.规范发展足浴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支持富侨、北海道等足浴保健优势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9.大力发展照相业。研究制定《重庆市摄影业服务规范》,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积极引导摄影企业开拓市场,按照市场细分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个性化、营销多样化的原则,发展婚纱摄影、儿童摄影、艺术摄影等。重点培育金夫人等大型摄影企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
  50.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实施老字号工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品牌的宣传,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效益好、潜力大的老字号企业,提高品牌影响力,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51.加快边贸市场建设。改造完善边贸市场的卫生安全设施、计量检测设施、储存保鲜设施、运输设施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提升边贸市场功能。继续重点培育荣昌饲料兽药市场、石柱黄连批发市场等10个特色边贸市场。大力培育潼南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秀山渝鄂湘黔综合批发等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边贸市场。全年60个边贸市场成交额增长15%以上。
  52.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起草《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抓好再生资源流通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三、调研工作
  53.开展商贸流通产业打好“直辖牌”的调研。摸清我市商贸流通产业现状及在全国、西部的排位情况,研究制定我市商贸流通产业打好“直辖牌”促进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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