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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市场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所带来的影响;

  (四)保障商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作用评估;

  (五)市场发展趋势展望;

  (六)保持商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措施及建议。

  第六条 根据市场运行分析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市场运行的不同特点,各季度综合报告要相互衔接,内容上应各有侧重。

  第七条 专题报告是综合报告的必要补充,重点对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跟踪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销售热点及发展趋势;

  (二)城乡居民消费新特点、新趋势;

  (三)流通产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四)主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供求状况调查及价格变动趋势;

  (五)节假日市场运行情况调查分析;

  (六)重大疫情灾害对市场平稳运行的影响;

  (七)食品安全状况调查;

  (八)其它重要内容。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报告内容翔实,条理清晰,表述简捷,文字流畅,数据准确,结构合理。

  第九条 分析方法科学,反映情况客观,发现问题及时,做到观点鲜明、论据充分、重点突出、结论正确。

  第十条 表现形式多样化,做到文字与图表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点”和“面”分析相结合、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

  第十一条 运用数据、资料真实可靠。重要的数据、资料,注明来源或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措施建议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 交流与反馈

  第十三条 充分利用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做好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加强市场运行报告的传递、发布、交流和反馈工作。

  第十四条 对具有参考价值的市场运行报告,市商委将摘编登载《重庆商贸》、《重庆商务天气预报》,或采取其他方式提供有关部门或领导参考。对具有学习借鉴、交流推广价值的市场运行报告,市商委将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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