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实施“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培训工程”。到2010年,在全省培养50名基础教育科研带头人,100名中高级教育科研管理人员,200名中小学科研型校长,500名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奉献精神的科研队伍。
--加大经费投入。省教育厅每年设立基础教育科研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重点课题研究和教学成果奖励。
--抓好重点课题研究。紧紧围绕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结合新的教育实践不断进行基础教育理论创新,积极主动地构建全省基础教育科研优势、特色和品牌,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批科研成果。
--着眼于全省基础教育科研水平整体提高。推进关中、陕北、陕南教科研均衡发展,形成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别教科研特点和特色。加强对农村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政策和管理支持,优化配置全省基础教育科研资源,加强基础教育科研管理和指导,提高全省基础教育科研组织程度,形成整体效应。
--强化成果管理,形成省、市、县、校四级成果评审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课题评审、立项、成果鉴定与评奖及其推广等环节的管理。建立教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形成教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应用有效机制,努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3.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服务全省基础教育全局工作为重点,始终关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全省基础教育科研布局;统筹省内高等学校、教研机构、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基础教育科研规划;统筹省、市、县基础教育科研任务,分工合作,联合攻关;统筹基础教育科研区域和学科发展,坚持效益优先,公平为主,重点扶持,重在提高,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基础教育科研资源合理布局,发挥更大效益。
(2)注重质量,鼓励创新。“十一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科研要适当控制课题研究数量,注重内涵发展,提高研究质量,鼓励成果创新。既要提倡通过研究形成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创新;更要提倡通过研究推动教育实践、教育制度、教育政策创新。
(3)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从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出发,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结构,优化决策咨询、理论创新和教育教学实验结构,优化研究课题立项和成果转化结构,整体提高研究效益。
(4)专业引领,整合力量。加强全省基础教育科研工作专业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科研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发挥省内高校、教研部门、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科研资源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基础教育科研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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