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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

  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基础教育科研工作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对基础教育科研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使基础教育科研工作在全省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机构和队伍建设比较滞后,专业人员研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占有相当比例,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力度不够,高水平、高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多,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教育科研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科研课题管理与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完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宣传、推广与应用的环境还有待更好创设等。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主要目标:一是加大素质教育实施力度,认真纠正应试教育倾向,积极倡导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推进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三讲两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三是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开展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提高课改实验的质量与水平。四是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劳动教育。五是深化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六是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以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建设、教育对口支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普及实验教学五项工作为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八是大力推进“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九是努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对普通中小学评估工作,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高。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各方面的努力,更需要基础教育科研超前发展,指导实践。基础教育科研工作面临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二、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1.总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基础教育科研工作以深化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为主题,以有效服务于教育决策、改善教育教学实践、增进教育科学知识为重要目标,以思想观念、组织制度和技术手段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全省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人才建设、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制度建设和网络建设,提升科研工作在实现全省基础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中的思想、智慧、人才贡献率,努力开创我省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新局面。
  2.具体目标
  --加强机构建设。努力形成省、市(区)、县(区、市)、校(园)四级相互衔接,基教战线、高等院校、有关科研单位和社会团体相互协调、分工合理的教科研网络体系。
  --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将教学研究工作重心下移到学校,积极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研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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