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务目标
2006年计划通过各级投资项目的实施,新增耕地0.75万公顷,确保当年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的补充耕地计划任务。项目建设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其中整理项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不低于10%。
从2006年开始,结合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和西部生态建设地区(渝中南丘陵地区)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拟用五年时间在三峡库区和渝中南丘陵地区开展大规模的基本农田整理,预计实施规模16.1万公顷,使三峡库区及渝西地区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得到较大程度改观,达到现代化高标准农田要求。
三、重点支持区域
(一)《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和“西部生态建设地区(渝中南丘陵地区)农田整治工程”区域;
(二)全市粮食主产区县;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重点支持项目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利用不充分,整理后新增耕地量较大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能力幅度较大的土地整理项目;
(三)对责任人灭失的工矿废弃地、新增耕地量大、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的土地复垦项目;
(四)在不造成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地为高标准现代化农田的土地开发项目;
(五)因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损毁大面积耕地的复垦项目(必须在复垦前采取配套防洪堤等措施,防止复垦耕地再次被破坏);
(六)水资源总量不足区域的节水效果好、农田灌溉保证率高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七)群众积极性高、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的结合村庄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土地整理项目;
(八)公路、铁路沿线等农用地区域长期稳定、效益明显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五、申报项目要求
2006年国家投资项目按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及我市申报情况组织实施;市级项目按项目下达计划组织实施;区县级项目结合本行政区域年度补充耕地计划任务合理申报后组织实施。项目类型安排应体现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合理开发土地的原则,项目的选址尽可能在重点支持区域内选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