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选择的宏观指导与组织管理,更好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制度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质量。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蒋 伟 联系电话:63651264
二○○六年一月十日
重庆市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升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效应和社会影响力,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以下简称“《通知》”)建立项目指南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我市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特发布《重庆市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以指导全市2006年度国家、市和区县级投资项目安排及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投资项目建设。国家投资项目应立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协调统一,在坚持资金和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向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粮食主产区(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市级投资项目重点安排灾毁耕地复垦和与市级农业重点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配套的项目。区县级投资项目要围绕中低产田整理和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未利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合理申报和安排各类投资项目,使土地开发整理进一步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改善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