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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实施方案的通知

  1.咨询、报名受理:2007年1月25日至3月10日进行咨询、网上报名;3月21日至3月30日向我受理办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我厅国际处“西部项目”受理办。
  2.地方专家评审:5月10日至1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申请材料进行阅评,并将初审情况及参加联合评审候选人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3.联合专家评审:6月26日至6月30日,省教育厅聘请的专家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联合对申请者的材料评审和面试。
  4.审批录取:依据专家联评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于2007年7月公布录取名单。
  5.外语培训及派出
  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31日,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陆续办理派出手续。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要求的被录取人员接受外语培训。
  十一、申报材料
  2007年“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关书面申请资料表格请从http://apply.csc.edu.cn上下载使用。
  申请者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关于准备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3)》。
  十二、其它
  1.配套资金划拨办法
  为了保证“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派出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高校、院所、中学及单位在申请者初审取得合格后,须及时将配套资金以银行划转的形式按下列帐号划拨。
  开户名称:陕西省教育厅
  银行帐号:78660188000018503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2.获得“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应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受理机构
  陕西省2007年实施“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的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王广印 刘贺英
  联系电话:029-8734190887338580
  传  真:029-87311206

  附件:1.“西部项目”申请选拔条件
  2.“西部项目”子项目选拔条件
  3. 关于准备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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