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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

  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中办发〔2005〕12号) (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基本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报道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适时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行政学院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其实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
  二、采取扎实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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