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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各市区教育局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3. 把解决干部师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为维护教育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好事,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4. 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长期斗争,防止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外邪教的渗透活动。
  5. 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着力抓好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6. 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不断营造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
  (五)关于行风建设工作
  1. 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采取切实措施,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体系,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2.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习型、落实型、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积极推选优质规范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完善便民措施,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职责。继续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争当优秀公务员”活动。
  3. 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健全学校收支、预算、审计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项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三、工作要求
  各市区教育局要按照上述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扎实工作,注重创新,把“创佳评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2007年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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