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中小学要强化法制教育课教学,深化完善聘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关于创建“文明校园”与构建和谐校园工作
1. 继续加大“文明校园”创建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创建重心向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转移,创建步伐向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推进,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学校、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通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跻身于“文明校园”行列,成为基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辐射源。
2. 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科室等活动为载体,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
3. 建设校园文化是文明校园的重要内容,要努力建设体现正确办学方向,具有浓郁学校特色,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当前特别要重视廉洁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4. 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发展,重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要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把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结合起来,以文明创建为基础,以和谐创建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5. 在构建和谐校园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激励作用。各学校要通过校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评优、表彰等措施,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作用来激励、带动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和谐校园的建设之中。
6.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构建和谐校园工作的领导,要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形成制度。通过制度与机制使和谐校园建设规范科学、深入持久。
7. 认真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充分利用和拓展各种资助渠道,千方百计解决好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继续配合当地文明办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大学生和高中“宏志班”的资格认定、招生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关于稳定安全工作
1.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07年下达的安全防事故责任书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层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 进一步落实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稳定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查摆并解决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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