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数据录入顺序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汇总表排列顺序一致。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
(四)严格控制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数量。2006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数目分别不足3项和未获立项的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申报2007年这两个计划项目分别不得超过5项,其余省级部门和设区市科技局申报200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006年立项数的150%(2006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分部门、地区立项统计表附后)。
(五)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六)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七)申报受理时间:
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一批次与其他各类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3月1日至3月30日(双休日除外),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二批次申报受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八)本通知及《陕西省200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需要的《学科代码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及各类计划项目有关的申请表格等内容,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 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各有关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 系 人:叶正勇、苗长贵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附件:1.2007年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及课题工作安排意见
2.2006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分部门、地区立项统计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陕西省2007年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申请及结题工作安排意见
一、申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