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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冀建村〔2007〕34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近两个月以来,全国一些地区农村房屋坍塌、人员伤亡等事故频发。5月16日,我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王御史村,一农民自建单层“家具展销厅”在施工过程中,墙体发生倒塌,造成现场施工人员4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7]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防止农村建房中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城乡一体的工作要求,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向下延伸,逐步将村镇建设工程监管纳入整个建设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范畴;加大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克服村镇工程量大面广的不利因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入手,逐步扭转村镇建设管理薄弱、缺乏指导的现象。要通过组织培训、安全质量现场观摩等措施,切实增强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防范意识。结合我省开展的集中打击非法建筑施工专项行动,对农村建房尤其是农民自建厂房、营业用房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查。建设厅将根据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三下乡、五服务”活动,采取巡回技术咨询、送书送技术下乡、典型示范、主动上门等方式,有效指导农村建房活动,提高质量,增强房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加快建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各类村镇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技术咨询、推广标准图纸、施工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系列化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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