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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安监〔2007〕11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

  二○○七年七月十日

关于做好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7]19号)和省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一)建立“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负责制。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检查“五五”普法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各市、县(市、区)局、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每年举办至少两次不同形式的法制讲座或报告会,开展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

  (三)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处级、科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各市、县(区)安监局、各直属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一)明确学习重点。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有计划、有步骤带头学习、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督促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相关人员学法用法。

  (二)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普法办公室每年要把普法计划和工作措施及时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省局普法办公室将及时协调了解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各直属单位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每年12月15日前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将普法学习工作情况上报省局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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