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办[2007]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普通高中将从2007年秋季起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8号)要求,参考全国已进入高中课改省(区)实验教材选用的做法和经验,现就做好2007年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工作。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是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市要充分认识教材选用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本着为学生负责,为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教材质量第一,适合本地使用的原则,真正选出适合本市(区)学生使用的教材。
二、选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由省教育厅课改领导小组负责。教材的具体选用以市为单位进行(石油普教移交中心所辖学校随所在市、区选用实验教材)。
各市要成立高中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市范围的教材选用工作。高中教材选用委员会的组成、工作步骤及对选用工作的管理等可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2005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5〕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各市要充分发挥教材选用委员会的作用,规范选用程序,严肃选用纪律,认真组织选用会议,坚决杜绝在教材选用上可能出现的领导个人说了算、选用委员会形同虚设、走过场等违规现象。教材选用委员会选用的结果应予以公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选用工作,省教育厅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9)87338626 87339388,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省2007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实际,考虑到高考及学科培训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省教育厅决定,全省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使用两个版本的教材;其余学科使用三个版本的教材(思想政治、艺术两科除外)。各市每个学科只能选用一个版本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