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动漫产业发展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附:
江西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参照经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我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加快推动动漫产业发展,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定扶持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制定动漫产业行业标准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动漫企业认定标准;制定我省动漫产业基地的布局和规划,订立基地相关标准,负责基地的认定,建立有关评估机制;协调解决推进我省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地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文化厅为牵头单位。省文化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主任由省文化厅一位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