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深化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积极推进普通中学招生制度改革,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10%以上的招生计划分配给薄弱初中。进一步深化中考改革,力争在落实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制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督导体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搞好分省命题、网上评卷工作,促进“阳光工程”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加强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的建设工作,督导评估8所省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启动创建素质教育优秀县活动,首批在3-5个县区进行试点,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
三、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12.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颁布的《
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深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各级财政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和各级财政分项目承担经费的体制,加大对各级政府使用、管理教育经费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确保新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及资金的落实;做好对49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工作,为158万名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提高贫困县农村中小学人均杂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190元,初中提高到240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再增加10元。督促各市落实资金,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
13. 着力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验收8个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深入推进3个县的“双高普九”(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实施好国家扫盲工程,加大投入,加强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降低文盲率。评估命名2-3个“教育强县”,启动对已命名且满三年的教育强县进行复查评估工作。对15个县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与考核。全力做好迎接2007年国家对我省“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筹备召开全省“两基”巩固提高和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对照指标体系,根据“填平补齐、巩固提高”的原则,对各市(区)迎接国检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适时启动“教育先进市”的创建工作。
14.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定中小学办学标准。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布点调整工作,选择布局调整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市、县召开一次现场会,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应用工作,认真推行《陕西省远程教育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5年建设规划,实现年内覆盖全省100%县区的目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中小学实验教学县的检查验收,启动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工作;搞好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考核工作。抓好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的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任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争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强化对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的监测,进一步落实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