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各高等学校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陕教工宣[2007]3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从我省高校实际出发,制定了“高等学校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度目标全面实现。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07年3月6日
高等学校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和
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并与各高等学校签订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其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和谐校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文明素质,为继续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有关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理论武装工作
1.继续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师生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学好用好中央颁布的《
行政许可法》、《
高等教育法》和《
教师法》等指导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