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抓好全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在新余市的试点工作,在总结宜春市事业单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效途径。继续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和用人制度。继续推进全省高校、中小学、文化、卫生、科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业人事制度改革(省编办、省人事厅牵头)。
八、以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为重点,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一)继续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协调推进机制、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外经贸运行监测和预警机制,创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环境。落实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壮大外贸经营主体。适应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企业扩大商品出口,提高出口质量、档次和效益。加强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布局,提高大通关联系协调机制效率和水平。加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间的联动,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机制(省外经贸厅、南昌海关牵头)。
(二)构建利用外资长效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万商西进”工程和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积极创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人才、环境等比较优势,承接更多的国际和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推进我省产业转移的桥头堡建设。简化外商投资行政审批,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投资促进工作体系,积极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完善利用外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省外经贸厅、省发改委牵头)。
(三)继续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完善“走出去”战略的工作促进机制、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和协调机制。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资源、建立经济合作园区、开展加工贸易、开展承包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外投资的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和海外国有资产监管。积极依靠出口信用保险分散风险(省外经贸厅、省发改委牵头)。
(四)深化旅游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分层级的旅游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的旅游市场监管和为旅游直接服务的职能。完善主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推进区内一体化管理。完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共职能。加快旅游企业机制创新,促进资源优化整合,积极组建大型旅游集团(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牵头)。
九、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