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95%以上的城市街道和社区居民。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将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市、区)扩大到80个(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维护公共卫生资源的公益性质。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省卫生厅牵头)。
七、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构建集聚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动力的体制机制,积极营造各类公共创新平台,探索创新平台的有效运作模式和机制,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深化省属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省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和社会公益类(农业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大力整合科技资源,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研发基地,支持大中型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建立工程技术中心,扩大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集成能力(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牵头)。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行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教育资助体系,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的全覆盖。建立资助高中贫困生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助困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高等院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牵头)。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生源地、用人地和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高素质劳动力培养机制。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国家、省、高校三级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的新机制,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努力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省教育厅牵头)。继续做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省发改委牵头)。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竞争和激励机制。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