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工业用地出让严格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他用地要建立供地公示制度(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牵头)。
(三)大力发展全省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维护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性和正常秩序(省发改委牵头)。完成全省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制定,初步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牵头)。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机制(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牵头)。
(四)积极推进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全省城乡一体化进程(省公安厅牵头)。加快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改革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公共服务,逐步建立财政投入的人才公共服务机制,继续清理对大中专毕业生市场就业和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牵头)。
(五)加快发展各类技术市场。建立健全技术商品交易活动规则。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市场,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知识、技术等要素向生产领域的流动(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牵头)。发展技术产权市场,健全技术产权转让和退出机制(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牵头)。
(六)深化价格改革。着力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构成,积极推进电力、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大水价改革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改革。加大涉农价格工作力度,促进农产品价格合理回升,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整顿规范涉农收费。继续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问题,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探索建立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价格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障供应、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省发改委牵头)。
(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范信用行为的法规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重点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披露、咨询和使用制度,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促进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承诺,营造“信用江西”品牌(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经贸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