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进一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发展多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稳步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省农业厅牵头)。全面落实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五)继续深化其他涉农体制改革。完成省、市、县、乡四级畜牧兽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按照中央的部署,加快农村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省农业厅牵头)。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农村小水电,富余电量放开上网,实行省市县分级统调。完善水利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增强水利服务能力(省水利厅牵头)。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大力推动优良品种选育和种养技术自主创新工作(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牵头)。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牵头)。加快供销社管理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完成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农业服务机制,逐步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省供销社牵头)。积极探索农业政策保险的模式和办法(江西保监局牵头)。
五、以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健全省级金融调控体系,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制定实施《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牵头)。大力整合和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加快组建江西发展银行、江西金融租赁公司、江西法人保险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信用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支持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合理有序地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来赣落户,力争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年内开业,争取光大银行早日来赣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开展村镇银行试点的有效形式。探索在县城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国有银行转换经营机制,推动辖区内银行业的中小金融机构联合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鼓励多种资金建立多层次信贷担保平台,按市场机制运行,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省金融办、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保监局、省发改委牵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步伐,积极探索包括小额信贷组织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形式(江西银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牵头)。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对改革取得实效的农信社开展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省农村信用联社牵头)。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责任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江西保监局、省劳动保障厅牵头)。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大力支持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增加我省资产证券化的比重,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资源发掘和培育机制,积极推动各类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做大做强“江西板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争取直接融资的比例有较大增长。今年要力争江特股份、正邦科技、泰豪软件等企业在境内上市,瑞丰生化在新加坡上市,江西高速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西煤炭集团公司发企业债券(省发改委、省金融办、江西证监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