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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10号)。抓紧提出落实相关重要举措的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订和完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引导非公经济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和投身于全民创业活动。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牵头)。继续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省法制办牵头)。

  四、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今年重点抓好乡镇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着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创新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成果,重点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化解县乡债务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把国有农场建成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现代农业建设的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区。(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二)继续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以整合粮食资源为突破口,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强粮食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现有改革基础上,对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经营制度等创新进行积极探索。(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牵头)。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政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牵头)。继续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省发改委、省供销社牵头)。

  (三)继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以建立“六大体系、一个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建立由市场配置资源,经营者自主投入、自主经营、政府给予必要扶持的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妥善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加快森工企业改制步伐,确保省属森工企业改制工作全部完成(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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