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发展社区公共服务
(一)加强社区救助服务。建立起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区自助、互助为补充,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新型社区救助工作体系。使社区中生活困难的居民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特殊困难及未成年人得到教育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中住房困难得到廉租房救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推动社区社会捐助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及时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活动,为特困群体提供必要的实物救助。
(二)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加强区县、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实现区县、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对劳动力资源、岗位供求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台帐的动态管理。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和落实扶持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城镇就业和进城农民工就业工作,扩大与促进就业。到2010年,力争全市就业规模超过250万人。重点对“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全面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实现社区居民充分就业。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基层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帮扶服务。妥善安置城市孤老、孤儿。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和帮助城乡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到2010年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 95%。
(三)加强社区安全服务。按照“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的模式落实民警责任区,每个社区建有警务室,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强化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警力下移,重心下移,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使安全网络覆盖社区各个角落,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社区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和改进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和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社区安全生产,落实驻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认真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搞好社会利益协调,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安全稳定。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居民人数3万至10万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利用中医药资源,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一般常见病等诊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功能。到2010年,中心城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内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