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报送时间:每日16时前报送。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决策的前提是对信息的充分占有和准确把握,在当前这样一个以信息化为时代特征的社会中,政务信息已成为领导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要从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的再思考、再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级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支持政务工作,多关心、理解、帮助信息人员。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创办的各种信息刊物(见附件)投稿,争取全面开花。
(二)强化精品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审阅把关。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要抓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捕捉本地区、本部门有特色的“闪光点”,发挥信息服务的耳目作用。要突出前瞻性,多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事项,反馈落实政策中需要解决而不能解决的问题,发挥信息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在解决问题、典型推动、工作指导上下功夫,及时报送经验类信息,思路性信息及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信息,强化信息解难功能,发挥信息服务的指导作用。
(三)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素质。各单位要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市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信息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为信息工作者创造学习、交流的机会。要积极支持信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也要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述基本功等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四)建立信息质量考评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市局将继续坚持计分考核,每月通报制度。下一步,市局将对信息质量考评办法进行改革,在考核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数量的同时,增加质量分和个人评比等内容,鼓励报送高质量的信息,调动每个同志撰写信息的积极性。综合考评后按每月和按年度通报各单位信息考核得分并据此排名次表彰先进。市局将制定评比先进的办法。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负责信息报送的处室或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部分安全生产信息、刊物及主办单位(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