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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津安办字[2007]21号)


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集团公司,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处室:

  近两年来,广大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安全监管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报送了大量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的参考,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丰富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网站的版面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安委会部署工作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五)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安全标准化、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教训;

  (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程序

  (一)实行层层把关制度。信息人员采集的信息,经本处(科)室领导和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后,将信息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处)。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两种方式进行报送。

  电子邮箱:xietiao@tjsafety.gov.cn

  传真电话:28450305

  联系人:杨文弥    联系电话:28450356

  赵 健         28450361

  穆瑞欣         28450305

  杨琳琳         28450363

  (二)协调处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综合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向领导送审及向市委、市 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信息。

  (三)局领导同意后,由协调处负责将信息在网站上发布。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上报的信息内容要完整,要标明信息的题目、时间、单位和撰稿人的姓名。

  (二)报送的照片要附注说明,文字要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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