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林业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21号)
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林业档案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2006年全省林业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2006年全省林业档案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林业档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林业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全省林业的中心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各级林业档案部门要抓住时机,进一步提高我省林业档案工作质量,确保我省林业档案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省档案工作会议提出的全省2006年档案工作指导思想,研究制定了2006年全省林业档案工作要点。
一、继续实行目标考核,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各单位要保持或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等级,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的中心工作。
二、结合贯彻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适应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运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档案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档案意识。配合各级档案部门做好对现行文件的交接和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四、强化重点工程及重要专项档案的管理。凡已列入国家重点工程的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待项目验收时要同时做好该项目档案的验收及交接工作。重要的专项工作档案,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生态公益林、天保工程、速生林等工作中形成的专项工作档案,要按相关的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及重要专项工作档案的完整、齐全、准确、安全。
五、针对档案信息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档案管理人员快速提高专业水平,适应工作要求创造条件。档案人员也要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以良好的工作质量服务于林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