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自愿订阅《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的通知
(其他[2007]4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市政府主管、市政府办公厅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政务类刊物。市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刊载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部门文件,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指导基层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刊载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与正式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广大干部和市民群众誉为“一册在手,政策全有”。
2003年,中办发〔2003〕19号文件下发后,市政府公报由原只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赠送扩大到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免费赠阅。具体赠阅范围为:市委机关、区县(自治县)党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区县(自治县)政协,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驻渝部队、各省(区、市)驻渝办事处、民主党派,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同时,还免费在市、区县(自治县)档案馆、图书馆、信访办及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公报阅览室,不断优化赠阅结构,大大提高了市政府公报的利用率,扩大了服务范围。
虽然赠阅数量大幅度增加,但由于我市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多方面的需求,为此,在坚决贯彻中办发〔2003〕19号文件,不断优化赠阅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册公报作用的同时,为充分满足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的需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行政,迎接2008年全国政府公报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可按照自愿原则订阅。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为半月刊,大16开本,全年24期,全年订价96元,也可破月订阅。
联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室
联系电话: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室63859946
邮政汇款
汇款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32号(4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