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协调开展整治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张士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三、全面整治,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包括: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拆迁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曝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公开的群众投诉和举报渠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的投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要提醒和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规范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附件: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以及广东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转发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房字〔2007〕4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各项要求,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严格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做到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整治工作,使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得到净化,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得到规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