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整治与管理
工作要求:清除暴露垃圾、建设适用的环卫设施、保持环境基本整洁有序等。
5、农村地区的管理
工作要求:农村环境的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宅前屋后的整洁有序、旱厕的改造、农村河道的保洁、卫生害虫防制等。
四、工作步骤
各区县要对照工作重点的要求,结合区县实际情况,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边整治边管理的原则,分三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的快速推进,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
1、第一阶段:2007年10月底前,由各区县爱卫办和市容环卫部门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求,组织调查摸底,确立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筹措整治经费,健全管理网络,召开动员会议,做好整治启动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2、第二阶段:2008年底前,在各区县组织下,开展社会性的宣传发动工作,逐步营造社会氛围,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排摸的重点,由各责任部门、各地区开展重点区域的整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各区县要同步充实完善有关的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街道、镇的督查工作,真正落实城市环境卫生常态管理。
3、第三阶段:2009年6月底前,各区县要有一批的靓点,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加强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各项经常性管理工作的到人到岗到位,保障创模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实施
按照市政府对本市创模工作任务分解,市爱卫办、市市容环卫局、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灭卫生死角”工作。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各项工作,明确职责,紧密协作,保证综合整治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展开。
1、区县政府
(1)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纳入地区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
(2)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完善本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配套政策,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争取在创模活动中解决若干个区域内的难点和顽症。
2、爱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