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五、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法制建设。针对质量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规章,加快《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质量奖励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立法进程。要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加强质量普法工作,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质量兴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切实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努力建设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行政能力强、公共服务水平高的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务政府,为质量兴省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在质量科技前沿领域设置“泰山学者”岗位,着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中青年专家和质量学科带头人。加快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有关政策。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四)加大质量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证具备国家级资质的质检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重点质量问题攻关和质量改进等所必需的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五)建立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定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省级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