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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10个以上。

  (三)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跃进。

  到201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修)订10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培育150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

  到2010年,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6%以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着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在大专院校开设质量管理课程,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齐鲁质量文化。要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2号)和《山东省名牌发展规划(2005-2010)》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名牌、服务业名牌、农产品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要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要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将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积聚功能及辐射效应、经济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区域发展为“名优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区域性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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