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鲁政发〔2007〕4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现就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质量水平是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的通知》(国发〔1996〕51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省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质量意识还不强,有的质量水平还不高,技术基础建设还相对滞后,促进质量振兴的配套措施和体系建设还不健全,还难以有效地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区域竞争压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已逐渐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国际、国内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质量兴省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着力抓好质量法制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质量信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