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变作风,认真调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化解下去。要做到边排查边调处,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各基层单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丧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增大解决的难度,要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能把本级的问题推向上级,把本单位的问题推向社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采取措施,提前介入,提前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从而确保难以解决的不稳定因素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教育等手段加以解决。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把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放在调处解决问题上。一是做到与领导包案下访工作相结合。将排查出来的重大疑难问题交由领导包案处理。二是做到与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相结合。对不稳定因素集中总结归纳,进一步梳理影响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及重大案件,分层次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做到与贯彻《
信访条例》相结合。引导群众按程序反映诉求。对经反复调解疏导无效的信访问题,基层单位要耐心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争议和纠纷。对应当经过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处理的矛盾、争议和纠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受案,认真处理,给群众以公正的答复,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之不管。四是做到解决问题与扶贫帮困相结合。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虽然要求过高,但确有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可对其进行适当的扶贫帮困。五是做到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要注意疏导群众的思想情绪,对群众由于对法律法规政策不理解而产生的问题,要向群众认真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帮助其提高认识;对因政策缺失或资金等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清楚面临的困难,并向群众公开工作的想法和方案,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确属无理要求,要教育其放弃过高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要果断制定防范措施加以防控;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六是做到依法依策解决问题与加强政策性调查研究相结合。要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决不能为了减轻压力乱开口子,甚至无原则迁就,引发连锁反应。同时要注重从政策上研究解决问题,对因政策规定不符合现实情况和应当出台政策规定加以解决的,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切实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