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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我省近期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及时安排部署春防工作。尽管冬季后期全省大部分地区降雪量较大,森林火险等级较低,但是我们对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丝毫没有放松。2月4日,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辽森指字〔2006〕2号),对春季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严管火源、完善措施、严格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全国“两会”召开,3月4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讲和谐、讲安全、讲发展的高度做好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省林区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认真修订出台扑火预案。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达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我们对《辽宁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的论证,出台了《辽宁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实施。同时,对各市的《预案》聘请了省武警总队、省消防局、省气象局、省应急办、黑龙江森保所的专家进行了认真论证,并将意见和建议于1月15日全部反馈给各市。目前,各市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预案》再次修改,待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过程中。

  (三)全面分析当前防火形势。3月14日省防火办及时召开了由各市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公安分局长、防火办主任参加的森林防火形势分析汇报会,听取了各市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省林业厅从业务主管部门角度对做好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四)完善各项防火措施。一是省林业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武警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森林防火部门与武警部队共同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森指字〔2006〕1号),对建立扑救森林火灾武警突击队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辽森指办字〔2006〕2号),对信息报送、值班调度、接警处警等相关制度再次提出了严格要求;三是针对野外火源管理存在问题,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名义下发了《在全省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辽森指字〔2006〕3号),确定从3月15日-5月15日,在全省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查处重点,确定了责任分工,目前文件已经下发各市;四是制定了《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目前已经送到省监察厅会签;五是起草了《关于开展对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察活动的方案》,待指挥部成员会议通过后实施;六是积极准备召开全省春季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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