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组织,循序渐进
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任务的安排,首先要选择那些领导重视、班子坚强、群众拥护、林业建设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场)、组进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循序渐进,逐步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引导上科学经营管理的轨道。要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和林业部门指导的作用,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与基本农田种树在形式上相似,但在建设的主导思想、目的和经营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具有质的区别,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搞成基本农田种树;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是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要坚决执行农田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标准,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搞成大面积采伐,也决不能将农田防护林经采伐更新后变成商品林经营。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林分(带)的质量和标准、完善结构、增强功能。因此,要立足于高质量、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思想,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搞成林分(带)采伐的简单重复。
四、明晰产权,创新机制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要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明晰产权和创新机制,贯穿于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全过程。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通过流转、承包、租赁等各种有效的形式,将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农民或个人,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把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生产积极性。在产权转让中要充分体现出本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要保证受让人或经营者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与经营能力;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利益;要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要落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职责。通过产权明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机制牵动、经营者自觉参与、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农田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把好关口,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县、乡、村要逐级签订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责任书,明确具体的任务、目标、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搞好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严格现场审批,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开展作业质量检查验收,认真填写检查验收单,通报检查验收及查处结果。乡(镇)林业工作站要组织人员深入作业施工现场,依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指标,实施全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纰漏、差错及违规操作,认真填写检查监督报告。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确保采伐一块、成活一块、成林一块,确保防护功能不减弱、综合效益和整体水平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