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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53号)


各市林业局、非林系统各有关部门、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5〕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林业改革与建设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田防护林的采伐更新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落实好任务、目标和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确定建设方向,明确建设目标;要求真务实,切合本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安排生产建设任务,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遵守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操作;要落实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宣传,严明法纪,预防和避免责任事故,切实做到采伐有序、更新及时、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凡进行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的都要纳入到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之中,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总体规划,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厅审批后,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不能仅仅局限于对现有林(带)的采伐更新上,要把对现有农田防护林(带)的采伐更新与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是加大老残、低质、低效成过熟林(带)的更新采伐力度,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森林(林带)的防护功能与效益;加快旱、病死林(带)更新采伐的步伐,尽可能减少经济上的损失;加大对保存率低、林相残破、树木稀疏林(带)改造的力度,确保林地资源不浪费、不流失。同时,对原来已有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而未实施建设的要抓紧营造上;对原来没有规划,体系建设不完善的,要按照建设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的要求,编制和完善体系建设规划,做好补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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