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落实国家林业局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7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精神,现将《辽宁省林业厅落实国家林业局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辽宁省林业厅落实国家林业局2006年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
16件实事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发挥林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
关于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我省林业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特制定辽宁省林业厅落实国家林业局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实施方案。
一、改善重点地区的生态状况
(一)在辽西、辽北地区选定3个县为国家三北局在全国三北地区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在“十一五”期间通过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提高造林质量,开展生态建设攻坚,实行飞、封、造相结合,带、片、网相结合,多种造林形式并举,努力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加快植被恢复,为辽西北重点地区生态恶化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辽西北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
负责单位:三北站
协办单位:造林处
二、提高农田防护林网控制率
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开展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试点工作部署,在我省中部、西部、北部选定10个县开展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试点工作,并在“十一五”期间采取以下措施搞好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提高农田防护林网控制率。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研究的力度,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度;二是查清资源现状,认真组织、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到林班、小班;三是在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范围内,科学安排、合理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对森林采伐限额的需要;四是研究建立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质量与速度、动机与效果的统一,确保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经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