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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整顿规范征占用林地秩序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组宋富威带队,成员由省规划院1人、丹东、本溪、铁岭市林业局各1人组成,负责检查锦州(凌海市、太和区)、阜新(阜蒙县、细河区)、朝阳(北票市、朝阳县)、盘锦(大洼县、盘山县)。丹东市、铁岭市各出一台车;

  第三组邵丹带队,成员由省规划院1人、沈阳、大连、鞍山市林业局各1人组成,负责检查辽阳(灯塔市、弓长岭区)、营口(大石桥市、盖州市)、葫芦岛(建昌县、南票区)。沈阳市、大连市各出一台车;

  第四组姜生伟带队,成员由省规划院1人,抚顺、辽阳、营口、葫芦岛市林业局各1人组成,负责检查沈阳(新城子区、康平县)、大连(普兰店市、瓦房店市)、鞍山(海城市、岫岩县)。抚顺市、葫芦岛市各出一台车。

  四、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现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听取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整顿规范征占用林地自查情况的汇报(要求有书面材料),了解有关市及县征占用林地管理情况、整顿规范征占用林地秩序工作情况及对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检查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占用林地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三)现场抽查各市2个县(市、区)征占用林地项目,按各项工程逐一填写《占用征用林地检查卡片》(附后)。

  五、检查日程安排

  检查组成员7月25日中午11时30分前在弓长岭宾馆(走沈大高速公路的在辽阳南下道到弓长岭区)报到。联系人:盛龙宗,联系电话:13604197567;

  7月26日-8月1日开展检查验收;

  8月1日晚各检查组返回沈阳;

  8月2日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总结。

  六、检查成果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于8月5日前提交征占用林地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和《占用征用林地检查卡片》。

  征占用林地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市征占用林地管理的基本情况

  2.各市整顿规范征占用林地秩序工作开展的情况

  3.所抽查县(区)的自查情况

  4.抽查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情况

  5.对检查结果的分析评价

  6.征占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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