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房屋面积测算仍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6〕15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市房屋产权监理所、市房屋勘测院、局各直属房屋产权监理所:
建设部于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发布了编号为GB/T50353-2005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其中部分内容与《房产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导致不少开发企业与房屋买受人到我局咨询甚至强行我局在进行房屋产权面积测算时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
为此,我局请示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该如何处理两个国家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建设部的回答十分明确: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及工程造价核算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房屋预售及房屋设定登记时的房屋面积测算,仍遵照《房产测量规范》及各省级房管部门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编发的《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或《技术规则》等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