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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原则。随着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要适应广大林农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林农守法和维权意识。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可行措施,做到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原则。认真总结普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力求普法机制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提高全省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及广大林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守法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与生态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在林业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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